兰文化的民族特性是历史形成的
学界泰斗、北京大学季羡林教授认为:“所谓文化体系是指具备‘有特色、能独立、影响大‘这三个基本条件的文化体系”。属于世界四大的文化体系之一的中华文化(另外三家分别为印度文化、伊斯兰阿拉伯文化、希腊文化),正是由于它的强烈的、独立的民族特色,对整个世界文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。 作为中华文化组成部分的中华兰文化,也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。中华兰论的民族特 性,是中华文化的民族特性在兰花上的具体体现。 中华兰文化的民族特性既不是天上掉下来的,也不是哪一个人随意胡编乱造的。它是千百年来,中华兰文化在自身的产生、发展、完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。 我们常说,中华文化脱不开儒、道、佛三家的哲学思想的深刻影响,其实它们的影响也正是中华文化的民族特色。儒、道、佛三家的哲学思想浸润在中华方面的方方面面,无处不在,无时不在,无事不在。 对于兰文化中儒、道、佛三家哲学思想的影响,有时有的兰友甚至将它们作为 “封、资、修”的内容而进行检讨、批判。当然,对于儒、道、佛三家哲学思想中的消极、落后的内容,我们一定要批判、摈弃;但对其中的主流的、积极的、科学的、合理的内容,也就是真正代表我们民族优秀品质的内容,例如爱美的精神、奉献的精神(不因无人而不芳)、坚贞不屈的精神(任渠霜雪连冰冻,苍翠何曾减一些) …… ,我们必须继承、发扬。对于它的批判、继承和发扬,不能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,千万要慎之又慎。
保持民族特性是发展中华兰文化的前提
我们认为,中华兰文化决不能摈弃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积累的文化艺术特征。狭隘的民族主义固然会造成民族文化。当前,主要矛盾在于“怎么样保持民族特性”的问题。所以,我们一直强调,“保持民族特性是发展中华兰文化的前提”。 然而,有的先生们并不是这样认为,他们说“应该破除此一疆域之见的思想,去迎合他们(指外人国)的兴趣,将国兰予在美化,使人一见就有莘美的气向,和富丽堂皇之感,如此才能诱起他们的欣赏兴趣,和购买欲……”。 在从“兰花”作为商品的特殊意义上来说,我们并不盲目否定“商品应该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要求”的原则。从物质层面来考虑,一种商品,如果为了‘外销‘的特殊需要,当然可以为订货的外国顾客作一些特殊的处理。但从精神层面来考虑,作为一种文化,我们却不能为了要面对外国观众、读者、参观者、购买者……而用改变自己的方法来“迎合”他们的审美情趣。
每当与兰友们谈到这个主题,大家都不以为然。认为,这种为了满足市场临时性需求而不顾原则的“迎合”心理,我们不敢苟同。 有的兰友以酒作比喻,谈出了他们的看法:国兰像醇美的陈年老酒,既不能为了迎 合洋人的不同口味而酿成威士忌;也不能为了获取暴利而搀水。因为前者成了“洋酒”,后者成“劣酒”,不再是正宗的“陈年老酒”了! 也有兰友用饮食文化来说明兰文化:有的外人国爱吃中国菜,就是因为想尝“中国风味”,吃后大加赞赏的很多;当然,也有的外国人吃不惯中国菜,吃后说‘不好吃‘的也不少。我们难道会为了迎合后面的这样一些人而把中国菜去做成“西餐”?有的中国人吃惯了中餐,偶尔也想尝尝“西餐”(例如汉堡包、肯德鸡、比萨饼、麦当荣……),我们难道说为了满足这少数人的好奇性而要将中国菜废弃?! 国兰,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性极特征、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。它可以大量生产而供作 商品,甚至外销,但个民族的性格特征、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难道说也能为了迎合市场 需求和商人的喜乐而改变吗? 1994年12月27日,江泽民在纪念梅兰芳、周信芳诞生100周年座谈会的讲话中,指出:“中华民族是一个有五千年灿烂历史文化传统和巨大生命力、创造力的伟大民族,如果不深深地根植于自己的土地,从自己人民需要出发,坚持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民族艺术,在文化艺术领域丧失独立性,最终就会成为外国特别是西方文化的附庸,这是非常危险的。” |